两件小事

今天早上,发生了两件事情。

第一件事是:

我和朋友一起去便利蜂买了个早点,我没怎么去那里买早点,少拿了个东西,然后人太多,忘记扫码自助付款就和朋友走了。到公司发现,似乎忘记付款了,中午还是回去扫码付款了。

我当然可以不回去,当这事没有发生过一样,可心里总觉得过意不去,过不去心里这关,我不喜欢亏欠别人什么。这样的事,之前几个月也发生过一次,我在一个很小的早餐店吃完早餐忘记付钱了,然后折回去付钱。老板娘见我回来付钱,有点激动的说了句:能回来付钱的都是好人啊!

第二件事是:

早上一个同事聊起租房的事情,他房子快到期了,之前和中介还有房东商量好了可以再短租一会再搬走,确定租多久就行。事情又有了转变,中介和房东那边又要求再租下去的话得涨两百块钱,同事打算只租一个月就搬走。然后抱怨住了四年,再租一个月还要涨个两百块,而且是不接受就不退押金。

我忘记付钱,虽然只是几块钱,完全可以忽略没付钱这事,但是我觉得这种事情就像说一个谎,你得说更多的谎去圆,你做了一次这样图小利的事情,以后是不是会有更多次?

很多时候,我们是不是可以选择一个更好的解决方式呢,比如说更讲点人情味,而不是只做我就要涨两百块这样唯小利是图的选择。在求职者、和租房者处于天然弱势的一方,我们要不要更加善待处于弱势的一方呢?